仙游县规划馆规划展览布展及装修装饰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编 号: 众亿仙招字【2014】招003号
项 目 名 称: 仙游县规划馆规划展览布展及装修装饰工程
招 标 人: 仙游县城乡规划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14年 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行政处罚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部分 造价文件(另附)
第六部分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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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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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仙游县规划馆规划展览布展及装修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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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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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仙游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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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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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约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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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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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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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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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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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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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计后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详见总则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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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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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工期 |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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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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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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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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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承接过总造价不低于300万元的城市规划展示馆施工(含沙盘模型制作、互动软件开发、宣传影片建模拍摄制作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等)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及对应收款凭据复印件或银行对账单复印件,注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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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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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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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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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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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澄清和修改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审核后预算书、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 2014年 7 月 8 日 17:00时前登录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 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于2014年 7 月 9 日17:00时前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含法定节假日)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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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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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伍万元整(注明:已报备企业,无须重新交纳保证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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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价
工程发包价 |
工程预算价:4094015元(不可竞争费为: 29203元 )
工程发包价:3402997元(不可竞争费为: 29203元 )
本工程下浮率为17%。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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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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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
时间:2014年 7 月 11 日 9 时30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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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
开标时间:2014年 7 月 11 日 9 时30分
地点: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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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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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
备 注 |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应以中标单位名称开设建设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实行联合共管、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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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仙游县规划馆规划展览布展及装修装饰工程
1.2建设地点: 仙游县
1.3建设规模: 约400万元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 合格
1.6 招标范围: 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括展厅装修、综合布线、艺术品创作定制、模型制作、互动软件开发,宣传影片建模拍摄制作、设备和多媒体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等确保整个展示馆展示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室内空调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计后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1.7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1.8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直接从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xianyou.gov.cn/xyztb/index.htm)下载小额工程的招标信息,需要施工图纸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承接过总造价不低于300万元的城市规划展示馆施工(含沙盘模型制作、互动软件开发、宣传影片建模拍摄制作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等)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原件及对应收款凭据复印件或银行对账单复印件。注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未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
4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7、本文件依据仙政文〔2013〕69号文、仙发[2013]36号文制定。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仙政文〔2013〕69号文、仙发[2013]36号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 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 )有疑问的可于2014年 7 月 8 日17:00时前直接登录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www.xianyou.gov.cn/xyztb/index.htm)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 2014年 7 月 9 日17:00时前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含法定节假日)
12 工程预算价为审计局审核后工程预算价。
13工程发包价:3402997元(不可竞争费为: 29203元 )
工程发包价=(经审计局审核后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 4094015 元- 29203 元)×(1-下浮率)+ 29203元
=4064812*0.83+29203元
=3402997元
本工程下浮率为17%
不可竟争费: 29203元
文明施工 |
7409 元 |
安全施工 |
8081 元 |
临时设施 |
9426元 |
环境保护 |
4287元 |
合计 |
29203 元 |
14 合同承包价
本工程预算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取,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用按中标人的劳保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合同承包价。
15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注明:已报备企业,无须重新交纳保证金)
银行帐户名称:仙游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游县支行
帐 号:1405010419010041408
15.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对帐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上没有体现投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标时,县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帐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15.3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次日退还至其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直接退回投标人基本帐户。
15.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 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 5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7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7.1工程概况:
仙游县规划馆规划展览布展及装修装饰工程位于福建省仙游县,室内二次装修面积约2359m2。
17.2编制范围:
《仙游县城市规划展厅》施工图(2014年06月23日版)所设计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一)土建
1、本次预算范围以设计图纸标注范围为准,楼梯间及楼梯间处的四个FM乙1821防火门不在本次预算范围。
2、经询业主,设计图中标注的原有墙体现场已水泥砂浆打底,原地面仅施工至结构层,卫生间蹲位及防水均未施工。
3、本次预算男卫、女卫及无障碍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水按JS聚合物水泥基复合防水涂料(厚度1.5mm)计,墙面防水上反高度按1.8米计。
4、新建隔墙按伸入吊顶按0.2米计。
5、女卫及无障碍卫生间墙面无立面图,参照男卫生间做法计。
6、设计说明第5.5及5.6条瓷砖及石材地面做法参照03J502-3,图集中的轻集料混凝土垫层设计图纸不详,经询设计:按20mm水泥砂浆找平层计。
7、经询设计:900*900玻化砖替换成1000*1000玻化砖。
8、模型区沙盘、液晶显示屏等软硬件设备以业主询价价格计入,业主询价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及税费等,本次预算以询价价格列入预算,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二)水电
1、电施02中三层强电间内的应急照明箱3AEL1、照明箱3AL1、动力空调箱3AP1系统设计不详,暂不计取由3AEL1、3AL1、3AP1引进的P1,F1,F2,F3,W1,W2,W3的配管配线;即强电系统由机房处的各配电箱算起。
2、弱电系统由机房处算起,电视、电话、宽带按平面布置图计算完整,摄像机设计不详,暂不计取配管配线;
3、给水工程从原有的给水立管处算起,室内按图计算完整;
4、排水工程从原有的排水立管处算起,室内按图计算完整;
5、消防工程从原有的消火栓立管算起,室内按图计算完整;
6、喷淋工程从接本防火分区水流指示器后DN150喷淋干管的外墙皮1.5米算起,室内按图计算完整;
7、排烟工程按图计算完整;
8、中央空调系统由业主另行采购,不列入本次预算,但空调配电已按图计算完整。
(三)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3.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4. 《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
5.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
6. 闽建筑【2005】15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利润率的通知》
7. 闽建筑【2005】25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
8. 闽建筑【2009】3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停止计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
9. 闽建筑【2009】38号文《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
10. 闽建筑【2010】27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
11. 闽建筑【2011】6号《关于颁发《加气混凝土砌块等72项补充定额》、《喷涂聚氨酯硬泡等41项补充定额》和调整《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砂垫层等173项消耗量的通知》
12. 莆市建价【2011】25号《关于发布<2010年莆田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的通知》
13. 闽建筑【2012】4号《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
14. 闽建筑【2012】9号《关于调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
15. 闽建筑【2012】39号文、闽建筑【2012】40号文定额调整
16. 闽建筑【2012】36号《关于价格调节基金计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莆政综【2012】153号《莆田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17. 闽建筑[2013]36号关于颁发《大口径静压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等121项补充定额》和《卷材塑胶整体楼地面等25项补充定额》的通知
18. 闽建筑函[2013]9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19. 2014年05月上旬《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中莆田地区信息价及2014年第一季度机械台班费用。
17.3工程取费说明:
工程类别:三类;劳保等级暂按甲类;风险费按2%计;税率按3.413%计取;价格调节基金按0.3%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交纳价格调节基金完税凭证,否则竣工结算时予以扣除。
17.4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7.4.1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17.4.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的;
17.4.3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
17.4.4因拆迁、征地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期间的停工、窝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后可以顺延。
18 工程合同价控制
18.1实行发包价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8.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 法计算相关费用:
18.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审计后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审计后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审后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8.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8.3本工程下浮率为17%。
19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1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19.2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07]53号文有关规定及仙政办(2011)10号文规定执行。
20 本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现场签证变更追加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出设计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但因技术、地质等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招标人签署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投资原则上在总投资中调剂解决:(一)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以下的;现场签证确认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及以上的;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及以上的,招标人应事先将增加项目的合理性按项目管理权限书面报告给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后给予追加造价,整个工程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否则县审计局不予决算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该工程款. 对工程造价超批准投资规模,还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三)特殊情况或政策性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10%及以上的,或一次性增加投资造价达30万元及以上的,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召集监察、发改、审计、财政、招投标办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体论证、审查。并将审查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追加造价。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核中发现决算价超发包价10%及以上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中价机构决算审计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并报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查处。
21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21.1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
中标人采购的产品必须经招标人、设计和监理等部门检验检测合格并验收。因产品质量与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不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沙盘、影片、设备及软件开发产品等参数须达到设计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2.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2.2.1投标承诺函
22.2.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2.2.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2.2.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2.2.6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22.3资格后审需提供有效证书原件:
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递交时无需密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11 日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
2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未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的。
(8)投标人曾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未满的行政处罚的。
24.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25 开标
25.1开标会定于2014年 7 月 11 日9时30分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5.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起始号,第二轮投标人代表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对所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26评标
2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6.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6.2.1 投标人非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26.2.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复印件或证书、证件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26.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进行核对的);
26.2.4投标承诺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26.2.5对工程承包价、施工工期和质量等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6.2.6投标人提交的原件需年检而没有有效年检的、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的;
26.2.7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具资格证明书和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6.2.8证书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6.2.9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
26.2.10投标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27 确定中标人
27.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7.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中标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7.2.2第一轮由招标人抽取起始号.第二轮由投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招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2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7.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7.4确定中标单位后10家入围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确认表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默认抽取中标人结果。
27.5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28 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并经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9.4投标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相关建设行政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
(一)中标后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
(二)受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或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一个月及以上的。
30 履约担保
3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按现金形式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30.2履约保证金返还办法: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七)行政处罚
31 投标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1.1 符合相关项目资质的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参加该相关项目的投标,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由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一年度内投标人累计两次出现上述情形的;
31.2中标后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
31.3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31.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建设进度1个月及以上的。
第二部分 合 同 条 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第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仙游县城乡规划局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仙游县规划馆规划展览布展及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仙游县
工程内容: 按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按图纸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监理及甲方共同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及甲方共同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 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通用条款不得修改。
第三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同通用合同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阿拉伯数字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福建省、莆田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见图纸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另行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以施工图纸说明要求为依据。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3套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不得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人员。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条不适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职权范围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量增减签证、工程价款变更以及原材料更换,施工及监理单位工程师之间的文件往来。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 ,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在开工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接通至施工现场范围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通道在开工前满足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行。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发包人组织各有关管线部门到现场确认并提供相关地质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妥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种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规划部门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承担,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承包人承担责任。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_提供施工用地并做好协调。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_必要时另行协商。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预算书,及次月的进度计划,工程师另行要求提交分项分部计划、报表的,承包人要及时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由发包人自理。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在竣工交付前的保护,并承担费用;若发包人要求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保护,保护费用由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原因引起损坏的,承包人承担责任。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施工现场应清洁卫生,并承担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由承包人承担该笔费用。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相关材料后5天内予以回复。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具备施工条件的单项工程必须先行施工,承包人有义务根据施工条件修改施工进度计划。若发包人能够提供足够施工平面,工期不允许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非承包人原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或其它原因造成停工和误工,经工程师确认的;
(3)不可抗力如发生地震、台风、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停工,经工程师确认的,确认某事件是否为不可抗力应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为准;
(4)发、承包人双方另行协商工期顺延的。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地基与管道两分部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其它应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合同承包价。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合同价包干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
B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材料 、机械及费率价格变化.
C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
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如因招标人不能及时拆迁的原因造成部份工程不能施工的,招标人对施工总工期相应给予顺延,但由此产生的所有增加费用除材料异常变化超过规定的范围外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审计后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审计后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下浮率为 17 %。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7.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经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2)现场中不可预见的与图纸有重大出入,经勘察设计单位重新测量,并经发包人核定的;(3)发包人追加或减少的施工项目;⑷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07]53号文有关规定及仙政办(2011)10号文规定执行。
24、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中标人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提交工程师审核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中标人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招标人应当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意见后十四天内足额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并送审计局审核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5%。余下5%作为保证金,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返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对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的考察及调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提供能满足工程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材料设备合格证书。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应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八、工程变更: 经发包人同意,以设计院设计变更为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在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供叁套竣工图纸。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24条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26.4条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33.3条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若逾期未能完成的,按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15.1条执行。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当地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___调解;
(2) 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按规定。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有关规定执行。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办理建筑工程和施工场地中发包方人员生命保险。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办理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机械设备的保险及按规定需投保的内容。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_副本陆份,(县招标办、县建设局各备案一份)
47、补充条款
(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返还办法: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
(2)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征地拆迁等协调工作。
(3)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规划用地红线图范围内施工,对红线图范围外因施工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应积极主动予以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
(4) 承包人负责看管及维护施工期间发包人提供的供电设施(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和供水设施的财产及安全。
(5)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6) 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数量、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7) 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使用前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单价不得调整。
(8)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07]53号文有关规定及仙政办(2011)10号文规定执行。
(9)本工程预算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取,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用按中标人的劳保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合同承包价。
(10)根据仙政办[2011]172号文件规定中标单位施工车辆必须采用自有车辆或莆田籍车辆,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企业违反招标文件规定使用外挂车辆施工不诚信行为情况,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予以曝光被曝光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本市投标。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未明确限制时间的,自曝光之日起予以限制一个月。
第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仙游县城乡规划局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产商一致,对仙游县规划馆规划展览布展及装修装饰工程(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 装修工程为 2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返还。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争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満。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封面
仙游县规划馆规划展览布展及装修装饰工程
投 标 文 件
( 本)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人的发包价: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作为承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无异议。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注册号为: 。该建造师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注: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金额的 10 % 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并承诺施工车辆采用莆田籍车辆。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企业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应提供本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全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全称) 的 (工程项目全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名并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第五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另附)
第六部分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 单位因 (项目名称) 项目,根据莆检会[2010]4号《关于共同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 (投标人名称) 等单位及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被查询单位/个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项目经理/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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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法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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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建造师:(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特此申请
查询单位:(印)
年 月 日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已送交贵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现介绍 (不必填) 前往领取结果,请予以支持反馈。
查询单位: (印)
年 月 日
注明:本申请表请各投标人填写完整在提交原件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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